各二级单位:
根据学校规定,假期加班统计实行二级单位审核管理制度。有关2024年寒假加班统计报备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适用对象
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。
二、加班统计范围
1.坐班人员:应为寒假期间的对外行政服务、列入寒假重点工作内容和务必在寒假期间完成的工作。
2.专任教师:应为二级学院安排在寒假期间必须完成的学校或学院专项工作。
3.副科级及以上干部:寒假期间的值班工作。
寒假期间外出参加各(级)类学术交流、进修学习、社会考察及企业实践锻炼等属于教职工个人的业务,均不计为加班。
三、加班天数核定
加班以天数为计算单位,加班时间满6小时计算为1天,满3小时计算为半天,不足3小时不予计算。日期需在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28日之间。
四、加班统计报备流程及方式
1.寒假期间,二级单位自行选择适当的考勤打卡方式,对本单位教职工的加班时间进行如实记录。学校不作统一打卡要求。
2.寒假结束后的一周内,各二级单位须将本单位人员的加班时间统计情况在单位内公示。
3.公示无异议后,各教职工自行登录人事系统进行报备审批。(学校网站—融合门户—人事系统,在服务大厅选择“加班备案申请”—点击“申请”。“加班事项”应概括加班的工作内容,“加班内容”应写明具体的日期对应的工作内容。“附件”处可上传图片、加班统计表、签到表等加班佐证材料。)
加班天数应累计统一报备,每人只报备一次。
五、加班报备审批及原则
1.各教职工的加班报备情况由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批,通过审批的加班时间将报送到人力资源部保存备案。
2.各二级单位的正职(含主持工作的副职)的加班报备情况由其分管校领导审批。
各二级单位须科学、合理、均衡安排教职工寒假期间的加班(值班)工作,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的前提下,非必要不安排加班。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务必严把审核关,要求教职工如实上报加班情况。
六、加班统计结果使用
1.根据上级文件规定,暑期常规加班均不允许发放补贴,有上级文件批示且有专项资金的特殊项目加班除外。
2.凡没发放过补贴的加班时间均可用于补休,申请补休有效期为加班之日算起一年,逾期视为放弃补休。原则上连续补休时间不得超过3天。
3.补休申请由本人登陆OA填写《补休申请表》进行审批,补休审批由二级单位负责,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报备相关领导,最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登记。
人力资源部
2024年1月18日